近日,质监局联合安监局、公安局消防大队对林区内医院、老年公寓、商场、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进行检查,共检查使用单位5家,各类电梯10部,下达指令书3份,查封电梯2台,提出责令整改意见1条。
检查中,执法人员依据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的规定,对在用电梯注册登记、定期检验,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、安全注意事项与警示标志,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制定应急救援措施,电梯管理制度等进行了详细检查。针对发现的问题,执法人员向电梯使用单位逐一提出整改意见,要求其立即制定整改措施,落实责任人员,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,确保电梯运行安全。
下一步,质监局将继续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整治“回头看”活动,建立部门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,加强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,强化措施,巩固成果,切实保障全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通讯员:潘立秋